Wednesday, October 18, 2006

文章共享:月入75萬美元垃圾郵件業大揭秘:總有蠢材上當

文章來自 Chris' Blog,原始中文翻譯來源不明,全文引用如下:

月入75萬美元垃圾郵件業大揭秘:總有蠢材上當

  作為世界上發送垃圾郵件最多的人之一,Jeremy Jaynes租用了16條高速專線--要知道,在一般情況下,只有那些員工人數在1000名以上的公司才會租用這種高速的互聯網專線。Jaynes就是利用它們,每天至少向外發送1000萬封的垃圾郵件。

  Jaynes所從事的這行生意的利潤高得嚇人。檢舉人稱,Jaynes每月能從中攫取75萬美元的暴利。隻要你有一個電子郵箱,那麼Jaynes就會嘗試往裏面塞入各種各樣的垃圾廣告郵件。

  在本月結束的一場為期8天的訴訟中,Jaynes最終被宣告有罪。這場訴訟向人們揭示了,這名30歲的前垃圾郵件發送者,是如何在最小程度的協助下,在北卡羅來納州的一間不顯眼的房子裏進行他的勾當的。

  一個來自Leesburg的陪審團建議,作為美國首次從嚴處理垃圾郵件發送者,應對Jaynes作出為期9年的監禁的判罰。該案的最終宣判將在明年2月份進行。

  在訴訟期間,檢舉人針對的焦點集中在Jaynes兜售的三樣“產品”:一個聲稱能清理電腦中個人隱私資訊的軟體;一項幫人挑選垃圾股以進行投資的服務;還有一個聲稱每小時能讓人賺取75美元的、實際上毫無用處的“FedEx退款處理器”。

  負責檢舉的首席助理檢察官Russell McGuire表示,Jaynes還使用“Gaven Stubberfield”和其它假名,建立起了一個色情內容供應網路。

  對於這些垃圾郵件,很少人真的會作出回應。檢舉人表示,一般地,在一個月裏,Jaynes會收到1萬到1.7萬個信用卡支付的訂單。這就是說,他每發出的3萬封電子郵件中,只有一封能讓他賺錢。

  但是每封郵件能讓他賺40美元。因此,這項業務能讓他每月穫得40萬到75萬美元的收入。扣除5萬美元的專線租用費和其它支出,剩下的就是純利,McGuire表示。

  “當你向全世界做廣告時,總有足夠多的蠢材會上 當。”McGuire在訪問中稱。

  檢舉人相信Jaynes擁有2400萬美元的身家,他們形容Jaynes其中一個家就像宮殿一樣,儘管他“工作”的地方毫不顯眼。

  Jaynes手頭上擁有數以百萬計個電子郵件地址,這是從AOL的一個用戶資料庫中偷來的。此外,他還非法地從eBay上穫取電子郵箱地址。

  檢舉人不清楚Jaynes是如何得到這份AOL用戶電子郵件清單的,儘管這份名單上的內容與一個AOL軟體工程師偷出來的電子郵件地址清單相符。不管怎麼樣,Jaynes得到了它。這對Jaynes很有價值,因為AOL和eBay的用戶都很熱衷於電子交易。

  與一項在下個月起生效的聯邦法律相似,根據維吉尼亞州的法律,大量的散發商業電子郵件本身並不犯法。但是如果該電子郵件是未被請求且包含有虛假資訊的,那就是違法行為,而Jaynes的所作所為正包含在內。

  Jaynes在網站上註冊的時候,提供的是偽造的聯系方式和公司地址。此外,他還在郵件資訊頭裏加上假的路由,以及透過軟體製造假的郵件發送伺服器網域名稱。這使得收件人根本無法追蹤到他。

  “他透過這些方式突破了垃圾郵件過濾器。”維吉尼亞州司法部電腦犯罪部門的主管Lisa Hicks-Thomas表示。

  早在10年前,Jaynes就是一名利用垃圾郵件進行詐騙的垃圾郵件發送者。但是自從能在電腦世界裏開商店的技術出現後,Jaynes的詐騙行為就上昇到了一個新層次,McGuire稱。

  根據檢舉人一盒不準在法庭上播放的錄影帶顯示,Jaynes的設備似乎能每天24小時不停地發送垃圾郵件,因此,Jaynes不需要留守“總部”,可 以經常外出。而且,Jaynes的“生意”也不怎麼需要他人協助。Jaynes的姐姐Jessica DeGroot被控以相同的罪名,並被判有罪,但是無需服刑。一名第三被告則被判無罪釋放。(文參考:The Associated Press)

這篇文章提到的幾個廣告信的內容和技術,就我所知的部分大概講一下。

廣告是一種亂槍打鳥的行為。從最早挨家挨戶每個信箱塞傳單或是廣告紙,到後來在路口發送廣告文案或是特製的面紙,到現在利用網路以電子郵件的大量發送,只 要達到一個數量級以上,有1%的人受到廣告的誘惑去看看,而有0.1%的人被廣告成功的影響而有所動作,這廣告就達成了效果。

而文中所提的純利約是成本的數倍到十數倍,這不是沒有可能的事情。可是台灣的市場不夠大,以人口來算的話,只有美國人口的 1/15,然而廣告信發送量卻可擠進全世界前十大,根據我手邊的廣告信來分析,國內的廣告信數量依序大約是直銷與創業、色情光碟、網路購物和開店、貸款與 借錢,都在引誘人花錢買東西的,沒錢還可以貸款借錢繼續花,簡直是惡性循環,到最後不是皆富,反而是皆貧啊... 唯一例外的是廣告信發送商,錢包可是賺得滿滿的啊,文中的Jeremy Jaynes就是廣告信發送商之一,台灣最惡名昭彰的應該就是雞碩了。

大陸的廣告信就務實多了。一種廣告信是歡迎來買發票,看是要洗錢還是報賬都可以,互蒙其利(?),另外一種廣告信則是推銷物品或是商業推銷課程之類的,也是想盡方法想要賺到錢,這倒是挺單純(?)的呢... XD

再來,廣告信裡面的虛假資訊,常被用來亂填的就是寄件者,甚至收件者也是亂填的,只要信塞得進信箱裡就好。看看雞碩的廣告信,除了信件本文中的網站連結以 外,其他寄件者的資訊全都是偽造來的,發信主機也是掃網路找到可以路過亂發廣告信的肉雞居多,少數則是雞碩的大陸機房來發送(不過這發信量也是相當大的),這也是台灣廣告信防治相關法律條文的一個大問題:填寫真實來源和退信機制可能會被找到正主來提告,划不來﹔填假的或是亂填讓人找不到就沒事,也不會被罰,說難聽點,根本就沒有罰責,或許可以用偽造文書或是妨礙名譽來辦。所以說,哪家廣告發信商會乖乖填真的資訊呢?

而且,信件檔頭中的假路由資訊,有的很明顯可以看出是假的,甚至可以簡單的設定規則來當作廣告信處理,而有的則是跟真的一模一樣,只能靠別的地方來做確認處理。若是 mail server有辦法反向追蹤寄信來源是否符合路由記錄,那這種方式就不容易騙過囉。

至於E-mail位址的收集,我想以廣告信發送商來說,這應該是很基本很簡單的技術。不過,要收集到有效的 E-mail 位址,還是需要一些技巧和... 亂槍打鳥的點名廣告信驗證 -_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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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發廣告信的都應該抓去槍斃掉,浪費網路資源又浪費收件者的頻寬與時間,簡直就是網路上的米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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